电厂风险预案3本

                                                     预案编号:HCXL2024-1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5月

 

 

 

 

批准页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为全面企业提高应对各类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证环境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由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经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

 

 

 

 

 

 

批准:

  

审核:

 

编制: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企业特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编制了《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是企业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企业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       年       月     日批准发布,

    年    月    日正式实施。企业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事件分级        

1.5应急预案体系        

1.6工作原则        

1.7应急处置流程        

2 基本情况        

2.1 企业简介        

2.2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        

2.3 环境保护目标        

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3.1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的确定        

3.2 环境风险源识别        

3.3 环境危险物质识别        

3.4 危险废物处置        

3.5 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后果及波及范围        

4 组织机构职责及指挥        

4.1 组织体系        

4.2 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5 预防与预警机制        

5.1 企业内部监控预警        

5.2 风险监测所获得的信息报告程序        

5.3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5.4 预警机制        

6 信息报告与通报        

6.1内部报告        

6.2 信息上报        

6.3 信息通报        

6.4 事件报告方式和内容        

6.5 向公众通报        

6.6 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        

6.7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7 应急响应与措施        

7.1 应急响应机制        

7.2 应急措施        

7.3 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7.4 应急监测        

7.5 应急终止        

8 后期处置        

8.1 善后处置        

8.2 警戒与治安        

8.3 次生灾害防范        

8.4 调查与评估        

8.5 生产秩序恢复重建        

9 应急培训与演练        

9.1 原则、目的、作用及范围        

9.2 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        

9.3 应急演习分类        

9.4 企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习        

10 奖惩        

10.1 奖励        

10.2 惩罚        

11 应急保障        

11.1 经费保障        

11.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1.3 人力资源保障        

11.4 通信与信息保障        

11.5 医疗急救保障        

12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要求        

12.1 预案的制定        

12.2 预案的修订        

13 应急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14 附则        

14.1术语和定义        

14.2报告单及记录单        

15 附件        

 

1 总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企业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或由安全生产次生、衍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规范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出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完善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救援抢险队伍的衔接和联动体系,为企业有效、快速应对环境污染,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提供科学的应急机制和措施。

1.1 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全面提高应对各类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规范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规范事发后的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证职工身心健康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事件应对能力,避免或减轻事件影响,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泄漏或其他意外突发环境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或者因为存放、操作过程措施不当等引起的燃烧、爆炸等意外事故,避免进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衔接,加强企业与政府应对工作衔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与桦川县政府,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并及时与相邻企业相互协作,同时结合《桦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年4月29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

(1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3)《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

(14)《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通知》(应急办函[2009]62 号);

(1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01月08日国务院发布); 

(1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17)《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2013年12月7日施行);

(1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19)《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20)《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21)《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 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3)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2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2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6)《危险化学品目录(2016版)》;

(2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2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29)《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3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 号);

(31)《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32)《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3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3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3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36) 《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 号);

(37)《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 1190-2019);

(3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39)《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环办[2010]105 号);

(40)《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1.2.2 技术规范标准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4-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9)《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86);

(1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

(11)《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2009);

(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1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7)《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1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

1.2.3 衔接预案

(1)《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环发〔2018〕35号);

(2)《桦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企业运营过程中各岗位操作人员在作业工程中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企业所在地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和企业区域内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2)废气治理设施故障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3)实验室废液泄露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1.4事件分级

1.4.1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 号)附件Ⅰ中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做出分级,具体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和一般环境事件,具体见表1.4-1。

表1.4-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情况表

等级

序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对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特

别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 万人以上的;

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 亿元以上的;

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

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

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 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

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的;

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

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

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 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 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

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1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 人以上1 万人以下的;

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下的;

4

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 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

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 人以下死亡或1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 人以下的;

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下的;

4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

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

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1.4.2 桦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2.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

凡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并可能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突发事件,启动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一级预警: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

1.4.2.2 重大环境事件(Ⅱ)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5)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企业、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6)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7)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4.2.3 较大环境事件(Ⅲ)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 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4.2.4 一般环境事件(Ⅳ)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1.4.3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四级,一般事故:废气治理设施故障(脱硝系统故障),污染物未超标排放;实验室废液发生轻微跑冒滴漏;可按照既定的应急程序进行抢修。

三级,较大事故: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实验室废液发生泄露;可按照既定的应急程序进行抢修。

二级,重大事故:厂内发生火灾,事件的有害影响局限在公司的厂区之内并且可被遏制和控制在公司区域内,或者影响超出三级应急救援力量的处置能力,需要全体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一级,特大事故:厂内发生特大火灾,大量的有毒气体和污染物质扩散,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所产生的大量有毒气体和大气污染物质迅速扩散,影响到整个厂区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公司、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1.5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包含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4 号,附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实行)第九条,企业经评估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级别为一般,因此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主要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预案,主要是通过分析企业内易导致环境事件的重大危险源与风险,建立预警机制,确定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应急原则和应急措施,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和准备。

由于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为综合应急预案,本预案与《桦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上下衔接关系,与桦川县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为平行关系。环境应急预案定位于控制并减轻、消除污染,与企业内部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等其他预案清晰界定、相互支持。企业预案应急与所在地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协调一致,互相配合。企业应急预案与相关预案关系图见图1-1。

img1

图1-1应急预案体系结构图

(1)内部关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一部分,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成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当启动其他预案可能直接产生或次生、衍生出环境污染事件时将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外部关系:企业位于桦川县,因此桦川县的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预案的上级文件,对企业应急预案具有直接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企业内部预案,当突发环境事件为“一级(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时,将向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报告,并申请启动桦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权交给生态环境局,企业应急预案作为生态环境局应急预案的一部分,按生态环境局预案规定的要求实施,服从指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3)其他单位关系:企业与桦川县其他单位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属于互助关系,当接到其他单位协助应急救援通知时,应急小组成员经应急总指挥批准,应急小组相关人员参与其他单位应急救援。当企业需要其他单位协助应急救援时,可向其他单位发出救援通知,其他单位应急小组成员将编入企业相应的应急小组,由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交接过程负责人为应急总指挥陈厚录,18246361819。

1.6工作原则

(1)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系统及实施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等相关资源,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充分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统一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下,各分部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属地为主,分级相应。接受并切实履行政府环保部门的领导和指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方案,充分发挥各应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5)优先原则。应急行动优先于一般运营活动,应遵循保障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件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6)体现先期处置、防止危害扩大的原则;

(7)体现快速响应、科学应急的原则;

(8)体现应急工作与岗位职责相结合的原则;

(9)体现预警即响应的原则。

1.7应急处置流程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如图1-2所示。

img2

图1-2 应急处置流程图

 

2 基本情况

2.1 企业简介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桦川县悦来镇民主街,占地面积约99919m2,建设2×75t/h燃生物质燃料锅炉+2×12MW抽凝汽轮机+2×15MW发电机组,年耗生物质燃料量23万吨,年发电量144GWh,年供热量57.47×104GJ。

企业烟气采用旋风+布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后由100米高烟囱排放。企业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均进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来减小噪声向环境排放。企业灰渣、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破损布袋集中收集外售;锅炉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机油,由维修人员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实验室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汇总见表2.1-1。

表2.1-1  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826669011174W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

陈厚录

单位地址

桦川县悦来镇民主街

经度坐标

130°43'41.12"

纬度坐标

47°02'24.42"

建厂年月

2007年11月

最新改扩建年月

2016年7月

联系人

陈厚录

联系电话

18246361819

企业规模

小型

厂区面积

99919m2

从业人数

45人

历史事故

无

2.2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中风险识别范围和类型,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所使用的氨基三亚甲基膦酸、尿素均不属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2.3 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本评价区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周围没有军事设施、旅游景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性建筑和文化遗产,地下无矿产资源。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3-1。

表2.3-1 企业周边敏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受体编号

名称

与企业最近距离(m)

与企业

相对方位

人数

(个)

受体类型

中心点坐标

1

悦来镇

400m

WS

50000

居民

130.73507

47.01593

2

悦新村

3.0km

EN

50

居民

130.74136

47.06338

3

汶澄村

4.0km

EN

1000

居民

130.76056

47.06624

4

偏脸子村

3.0km

ES

500

居民

130.74527

47.01557

5

孟家岗村

2.4km

E

600

居民

130.75781

47.03668

6

永发村

3.9km

WS

700

居民

130.68725

47.00853

(2)水环境风险受体

企业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均进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土壤环境风险受体

企业周边为建设用地及农田。企业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实验室废液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企业土壤环境风险受体为企业周边土壤。

        

 

 

 

 

 

 

 

 

 

 

 

 

 

 

 

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3.1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的确定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结论可知,企业风险等级表示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企业的环境的风险等级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

3.2 环境风险源识别

环境风险源是指对人、畜、水源、空气植物及周边环境造成伤害和危害的因素。它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伤害。根据企业使用化学品、辅料的特点以及运营工艺技术的特性,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危险源及危险因素为火灾事故、废气治理设施故障事故、实验室废液泄露事故。

3.3 环境危险物质识别

表3.3-1 环境危险物质识别

序号

危险源

危险物质

危险特性

1

火灾

CO

消防废水

损害人体健康、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大气、地表水环境污染

2

废气治理设施

--

废气超标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对人体产生危害

3

实验室废液泄露

实验室废液

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3.4 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后果及波及范围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见下表。

表3.4-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各类情形可能产生的后果分析

序号

突发环境事件类型

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风险受体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预估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1

火灾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CO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事故源外80m,未出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及半致死浓度;一旦发生事故由企业组织周边

人员撤离。企业应建设容积72立方米的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尾水并设抽水设施,由吸污车抽取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Ⅰ级-Ⅱ级

2

废气治理设施故障

废气治理设施失灵后,企业事故排放超标污染物为颗粒物,不是环境风险物质,会对下风向大气环境风险受体造成影响,其事故造成的影响范围不大,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Ⅲ级-Ⅳ级

3

实验室废液泄露

危险废物贮存库封闭且地面、墙裙均进行了硬化防渗,设置有内部收集沟、收集池,用以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液泄露至地下水体;因此危废泄漏物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Ⅲ级-Ⅳ级

 

4 组织机构职责及指挥

4.1 组织体系

为能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并能做到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实现控制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内部已成立了应急救援小分队,包括:抢险救援队、疏散隔离队、物资保障队、医疗救护队、善后处理队。详见应急组织机构框图。

总指挥:陈厚录、18246361819

抢险救援队负责人:于磊、13846147755 

疏散隔离队负责人:付铁铮、18245464678

物资保障队负责人:赵彦东、19845440999

医疗救护队负责人:于利国、15145495845

善后处理队负责人:张春雷、13624542020

img3

图4.1 应急组织机构框图

4.2 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4.2.1 组织机构组成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表4.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应急职务

姓  名

企业职务

联系电话

(1)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指挥长:

陈厚录

厂长

18246361819

(2)各工作小组成员:

①抢险救援队

队  长:

于磊

--

13846147755

②疏散隔离和安全保卫队

队  长:

付铁铮

--

18245464678

③物资保障队

队  长:

赵彦东

--

19845440999

④医疗救护队

队  长:

于利国

--

15145495845

⑤善后处理队

队  长:

张春雷

--

13624542020

4.2.2 各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

各应急组要按各自职责加强平时的演习、训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发生事件时能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总指挥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下达应急预警命令;发布抢险救援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上级领导报告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2、应急救援小分队

结合平时工作性质和职责,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领导小组指令成立,抢险救援队、疏散隔离和安全保卫队、物资保障队、医疗救护队、善后处理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队职责如下:

(1)抢险救援队职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命令、决定,并根据其精神,结合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认真协调实施事故发生环节的救援抢险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力求将损失降低至最低。负责应急响应结束后,配合信息联络员对事故的现场调查、组织事故分析和事故的上报。

(2)物资保障队职责:负责实施应急设备和所需物资的供应配发,保障现场抢险和抢险物资的供给和运输用车。随叫随到,不能有误。

(3)疏散隔离和安全保卫队职责:负责在险情发生时,安全疏散人员,同时隔离现场,设置危险警示标志,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4)医疗救护队职责:负责指挥抢险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和对重伤员的转治,保障抢险人员人身安全;负责与当地医疗部门的联络。

(5)善后处理队职责:负责善后生产恢复和生态恢复的组织工作;负责伤病人员的善后赔偿;负责事故报告的撰写,事故原因的分析总结。

4.2.3 外部救援机构

外部救援机构均为政府职能部门或服务型机构,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通过信息传递需要实施外部救援时,相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快速响应”的原则,有责任和义务对本公司进行应急救援。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介入后,企业应急总指挥配合政府相关人员,应急指挥机构不发生改变,外部救援机构名单见表4.2-2。

表4.2-2 外部救援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备  注

1

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

0454-3831215

 

2

急救中心

120

 

3

公安应急机关(派出所)

110

 

4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119

 

5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122

 

(1)应急物资互助单位

企业未与附近企业签订应急互助协议,企业应补充签订应急互助协议,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可提供相应应急物资。

(2)应急监测单位

企业已与有检测资质的单位签订应急监测协议,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可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的服务事项。

4.2.4 应急专家组职责

应急专家组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的专家及企业内负责生产的技术人员组成。

(1)指导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

(2)掌握生产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3)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评估,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4)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5)指导各应急小组进行现场处置;

(6)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环境受污染程度的评估工作。

4.2.5 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

现有应急资源是指第一时间可以使用的企业内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以及企业外部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企业按资源调查报告补充完毕后,可满足应急要求,公司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详见表4.2-3。

表4.2-3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装备)名称

数量(个、台、套)

存放地点

保管人

联系方式(手机)

是否有效

1

安全帽

200

办公楼、各车间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2

铁锹

40

仓库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3

手电筒

50

各车间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4

喊话器

1

办公楼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5

急救箱

2

各车间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6

应急车辆

5

车库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7

消防栓

60

各车间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8

消防水带

90

各车间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9

灭火器

300

各车间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10

抽水泵

8

仓库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11

编制袋

500

仓库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12

消防沙箱

10

各车间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13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

各车间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14

应急物资箱

1

办公楼

赵彦东

19845440999

是

4.2.6发生事故时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处置

(1)当发生Ⅱ级事件 

①应急救援指挥部接警后对事件进行评估,据评估结果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向可能受到影响的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②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召集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前线指挥人员,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协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合理调配应急资源(物资和人员)。 

③参与应急处置的各单位的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④及时向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企业应急办公室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⑤根据事件的发展,适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事件处理情况。 

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介入后,环境应急指挥权视风险程度,应急总指挥可交由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内部人员职能不变。

(2)当发生Ⅰ级事件 

Ⅰ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总指挥立即向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企业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应急总指挥率全体应急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上级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待相关政府部门到达现场后移交环境应急指挥权,并指挥全体应急组成员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应急救援。移交环境应急指挥权后企业内部人员职能不变。

 

 

 

5 预防与预警机制

5.1 企业内部监控预警

5.1.1 企业环境风险源监控

为了及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对危险事故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降低或避免危险事故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体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监控内容:主要包括监控对象、监控部位、监控方式、监控时间以及监控频率。其次是监控人员、物资配备:监控人员落实到位,监控仪器(如电子视频)、监控设施、化验药品配备齐全,并且落实到位。

企业对环境风险源的监控采用在线监控+人工监控,企业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巡视。

(1)企业内环境风险源监控内容

企业风险源包括火灾,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实验室废液泄露等。

1)废气治理设施故障

①加强检查值班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②企业设有在线监测报警装置,一旦出现异常报警,可迅速、有效的采取措施。

③职工必须掌握废气治理设施应急抢修方法。

2)火灾

企业电器线路实施定期检查,各区域设置灭火器作为火灾预防处理措施。职工必须掌握火灾应急灭火方法。

3)       实验室废液泄露

    企业对危废储存库实施定期检查,加强检查值班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职工必须掌握实验室废液泄露应急抢修方法。

5.1.2 预防措施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企业和个人。一旦发生情况是,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规范化设计

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2)强化管理

各类事故及非正常生产情况的发生大多数与操作不当、管理不严有直接关系,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关注:

①加强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②每个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工作上与消防安全管理上的职责、责任必须明确。

③对各类贮存容器、机电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

④建立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人头。

⑤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当事故灾害不可避免的时候,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御事故灾害蔓延和减小灾害后果的有力措施。所以,如果在事故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可在灾害发生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可以最大限度的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事故救援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急救援系统的建立和组成:

②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

③应急培训和演习;

④应急救援行动;

⑤现场清除与净化;

⑥系统的恢复和善后处理。

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停电时的应急预案;

②易燃易爆物料(大量)泄漏时的应急预案;

③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预案;

④发生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⑤发生人员中毒时的应急预案;

⑥发生人员烧伤时的应急预案;

⑦生产操作出现严重触电、高温烫伤伤害和严重机械伤害时的应急预案;

⑧生产操作控制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应急预案;

⑨特殊气象条件和自然火灾时的应急预案。

4)结论

项目只要采取规范化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杜绝油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防火、防爆、防雷击,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可以将事故概率减小到10-5/年以下,其运营是安全的。

经采取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该项目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5.2 风险监测所获得的信息报告程序

企业监控信息的获得途径主要为现场检查,当发生情况,立即上报信息,上报信息负责人为总指挥,陈厚录,联系电话:18246361819,信息上报后,由于突发环境事件具有紧急性和第一时间性,因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决策前对环境风险情况进行的综合分析、研究和判断,分析研判方法如下图所示。

img4

图5.2-1 分析研判方法图

5.3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1)定期对企业各环保设施等进行安全环保检查,重点关注是否有潜在火源,是否符合贮存要求,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防腐防渗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易燃品和各类灭火物品应急物资的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定期组织对风险源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防止衍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 加强对环保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5.4 预警机制 

      IMG_256

图5.4-1预警发布流程图

5.4.1 预警分级与准备

当有预警时,由总指挥发布预警信息,责任人陈厚录,联系电话:18246361819。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类别、发生的时间、可能涉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1)蓝色预警

公司内部:事故影响限于车间内,仪表仪器、设备、阀门、管线等局部设施设备发生事故,可能导致环境事故的发生。

外来传输:周边单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发布环境污染蓝色预警时。

政府发布:当地政府发布当地台风消息、地震等短期预报,预报为蓝色预警发布,接收程序责任人为陈厚录,18246361819。

(2)黄色预警

公司内部:事故影响限于车间内,风险单元发生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交叉影响,公司区域内部即可将事故进行处置,造成的损失很小。

外来传输:周边单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发布环境污染黄色预警时。

政府发布:当地政府发布当地台风消息、地震等短期预报,预报为黄色预警发布,接收程序责任人为为陈厚录,18246361819。

(3)橙色预警

公司内部:事故影响限于企业内,风险单元发生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交叉影响,公司区域内部即可将事故进行处置,造成的损失很小。

外来传输:周边单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发布环境污染橙色预警时。

政府发布:当地政府发布当地台风消息、地震等短期预报,预报为橙色预警发布,接收程序责任人为为陈厚录, 18246361819。

(4)红色预警

公司内部:事故影响超越了厂界,需要社会力量给予援助,后果严重,事故造成较大损失。事故对周边的企业及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需要进行大面积的应急疏散,需要社会的力量进行援助以及事故的处置。

外来传输:周边单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发布环境污染红色预警时。

政府发布:当地政府发布当地台风消息、地震等短期预报,预报为红色预警发布,接收程序责任人为陈厚录,15145454545。

5.4.2 预警发布与解除

5.4.3.1 预警发布

公司员工发现问题必须立刻上报公司值班人员及主管负责人,报告必须及时迅速,不得延误。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询问及记录好相关情况(部位、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并立即通过电话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厂内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立刻通过电话发布预警,预警的内容包括预警的级别、事件发生的部位、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5.4.3.2 预警措施

若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公司应急总指挥在分析判断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后,由应急总指挥确定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表5.2-1预警启动情形与相应动作

预警级别

预警启动条件

预警措施

蓝色预警

公司内部:事故影响限于车间内,仪表仪器、设备、阀门、管线等局部设施设备发生事故,可能导致环境事故的发生。

外来传输:周边单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发布环境污染蓝色预警时。

政府发布:当地政府发布当地台风消息、地震等短期预报,预报为蓝色时。

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总指挥,视现场情况组织现场处置,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落实巡查、监控措施;如隐患未消除,应通知相关应急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黄色预警

公司内部:事故影响限于车间内,风险单元发生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交叉影响,公司区域内部即可将事故进行处置,造成的损失很小。

外来传输:周边单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发布环境污染黄色预警时。

政府发布:当地政府发布当地台风消息、地震等短期预报,预报为黄色时。

现场人员向总指挥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通过分析监督风险源,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与隐患整改措施,并按照环境事故向全公司发布预警的等级。

橙色预警

公司内部:事故影响限于本公司厂区内,废气处理装置、储罐少量泄露等风险单元发生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交叉影响,公司区域内部即可将事故进行处置,造成的损失很小。

外来传输:周边单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发布环境污染橙色预警时。

政府发布:当地政府发布当地台风消息、地震等短期预报,预报为橙色时。

现场人员报告应急总指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等级请求外部救援力量协助应急救援,由上级部门统一指挥。若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严重,应当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由县领导决定后发布预警等级。

红色预警

公司内部:事故影响超越了厂界,需要社会力量给予援助,后果严重,事故造成较大损失。事故对周边的企业及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需要进行大面积的应急疏散,需要社会的力量进行援助以及事故的处置。

外来传输:周边单位发生环境污染,政府发布环境污染红色预警时。

政府发布:当地政府发布当地台风消息、地震等短期预报,预报为红色时。

现场人员报告应急总指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等级请求外部救援力量协助应急救援,由上级部门统一指挥。若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严重,应当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由县领导决定后发布预警等级。

5.2.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发布响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岗位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附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车司通报。预警可以升级、降级,预警解除责任人为相对应等级的预警发布责任人,当引起预警的条件消除和各类隐患排除后可以予以解除。

 

6 信息报告与通报

6.1内部报告

企业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当事人员向企业总指挥报告,企业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启动实施应急相应措施。

6.1.1事故报警

发现事故者,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部,启动与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响应。

6.1.2火灾报警

凡在企业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首先发现者,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报警时,清楚说明起火位置、起火燃烧对象、火势大小及报警者姓名。如火势较大,向所在地的消防中队119报警。

6.2 信息上报

企业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初步判断事件级别后,并由企业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向所在地消防大队、安监局、生态环境局、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蓝色预警: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总指挥,视现场情况组织现场处置,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落实巡查、监控措施;如隐患未消除,通知相关应急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黄色预警:现场人员向总指挥上报事故情况,调度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通知相关应急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橙色预警:现场人员报告总指挥,调度核实情况后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启动预案。

红色预警:应急指挥中心依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通知相关机构协助应急救援。若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及时向县、市政府部门报告,由区、市领导决定后发布预警等级。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判断事件级别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由指挥部指定专人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初报过程中采用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6.3 信息通报

企业内部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外部由负责处理该事件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4 事件报告方式和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报告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突发环境事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应对措施,应作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重要内容。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直接拨打环保热线:12369或119。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关处置进展情况。续报可通过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6.5 向公众通报 

企业应急办公室应及时通报突发事件可能影响或波及的周围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可通过电话、手机、微信等方式与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社区居民代表说明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使其立即做好人员疏散、设备保护等应急准备。 

信息传递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总指挥接到事故信息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开始通知公众代表,及时疏散。

信息传递时限和方式:突发事件发生后5min中内,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座机或手机或微信等方式传递公众通报信息。

6.6 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 

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超出企业的能力,由企业应急总指挥上报当地政府部门或单位协助救援。 

信息传递责任人:陈厚录

信息传递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讯联络组接到事故信息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开始通知公众代表,及时疏散。

信息传递时限和方式:突发事件发生后5min中内,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座机或手机或微信等方式传递单位通报信息。

6.7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企业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外部电话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小组的电话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在变更之日起48小时内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成员联络表见4.2-1。

 

7 应急响应与措施

7.1 应急响应机制

7.1.1 分级响应机制

7.1.1.1 一级响应(不可控突发环境事件一级)

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类别、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响应级别。

1、一级应急状态

主要为事件排放物大量进入企业外围环境,仅靠企业的力量难于迅速完成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地方政府协调支援的事件。

火灾发生后导致消防废水、次生污染物进入外环境的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内部已无能力进行控制则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状态。

2、一级应急响应指挥:

(1)一级应急响应指挥由总指挥执行;

(2)总指挥不在时,依序由应急小组某成员执行;

(3)总指挥到位后需移交指挥权,视现场情况,总指挥可指令授权应急小组某成员行使总指挥职权;

(4)当不可控时,及时向通知政府应急办公室,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时,移交桦川县指挥部人员指挥,火灾时在公安消防部门到场后移交消防部门指挥,并介绍事件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配合协助应急指挥与处置。同时通知企业附近群众。

7.1.1.2 二级响应(可控突发环境事件二级)

1、二级应急状态

靠企业内部力量可以进行突发环境应急处置的事件。

火灾发生,企业内部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控制,且不会导致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流出企业外。

2 、二级应急响应指挥

二级应急指挥由总指挥执行,非工作日期间由值班人员执行。

7.1.1.3 三级响应(可控突发环境事件三级)

1、三级应急状态

只影响企业部分辅助设施,对生产影响较小,依靠科室力量能够处理。

(1)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废气超标排放对厂区外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实验室废液泄露,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三级应急响应指挥

三级应急指挥由总指挥执行,非工作日期间由现场人员组织应急处置。

7.1.2 响应程序

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程序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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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1 应急响应程序框图

1、接警与报警

应急指挥接到现场报警后,安排应急队伍到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根据事发装置的报告信息,判断应急响应级别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应急小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的通知,迅速到现场报到,由应急指挥统一安排应急救援工作。

3、扩大应急

应急扩大是指指挥根据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报告和建议,经分析评估认为应将应急响应级别提升到扩大应急响应的情况。当总指挥作出提升应急级别、进入Ⅰ级紧急状态后,各相关程序即进入全体应急程序,实行最高应急状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时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行动

①向桦川县相关部门报告,初步确认周边地区应撤出人员范围、安全距离、请求支援事项等建议;

②向桦川县总指挥部报告和接受指令,完成桦川县指挥部交办的临时任务。

③在非抢险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距离后,向现场警戒人员下达撤离指令,到企业疏散人员集结地维持秩序、维护治安或完成其它临时任务;

④根据现场指挥的建议及有关专家的意见,提出实施抢险救援方案上报桦川县总指挥部,并按桦川县总指挥部的指令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⑤协调、指挥外部救援力量,接受、配置、使用外部支援物资。

扩大应急程序如下图:

扩大应急

图7.1-2 扩大应急程序图

7.1.3 应急结束

当事件得到完全控制,相关生产单元已经彻底处理完毕,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由应急总指挥统一下达事件应急结束命令。符合下列条件即满足应急解除: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正常。

5、应急行动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事件情况上报和事件原因调查、整改,完成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7.2 应急措施

7.2.1 切断污染源方案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进行事故源控制及处理,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应急。在应急过程中,应急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根据应急指挥组的应急指令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灭火等工作,迅速切断污染源。

7.2.2 次生衍生污染的消除措施

1、泄漏进入水体

根据废水排放走向跟踪监测受污染水体的污染状况,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外部救援力量,根据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污染水体的水文特征,确定合适的恢复措施。

2、泄漏进入土壤

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外部救援力量,根据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受污染土壤类型、用途,确定合适的土壤修复措施。

3、泄漏进入大气

根据风向、风速、判断有害气体扩散速度和波及的范围跟踪监测大气环境,必要时协助指导群众撤出危险区,到危险源的上风向和侧风面安全区域。

7.2.3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

应急过程使用的工具和防护设备分散在企业醒目位置以便获得。

7.2.4 火灾采用的应急措施

当企业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查清着火部位、着火物质及其来源,关闭机械通风装置,防止风助火势或沿通风管道蔓延。以有效的控制火势,有利于灭火。

(2)发生火灾后,当班的领导迅速组织人员利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要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保护要害部位。

(3)在专业救援队伍达到火场时,设备装置的负责人主动向应急救援队伍指挥人员介绍事故情况,说明着火部位,物料情况、以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7.2.5 经营过程中采用的应急措施

7.2.5.1 火灾事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1、当班人员立即迅速取就近灭火器材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尽量控制火势蔓延。

2、立即电话向“119”和上级主管部门报警,令在场所有无关人员及车辆撤离着火区,加强对重点部位的警戒,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如一时无法将火扑灭应控制火势等待援兵。

4、公司员工接到火警后应立即赶赴火场参加灭火战斗。

5、根据火场情况由公安交警对火灾现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6、火灾扑灭后应防止火灾复燃,有关人员尽快对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查明起火原因。

7、火灾事故产生的废水应采取以下措施:

为防止消防废水进入外环境,企业建设应急池及抽水设施,消防废水抽吸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7.2.5.2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值班人员收到废气治理设施故障信息时应立即上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命令检修组进行设备维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如污染物排放情况经抢修后未有变化应迅速改变生产运行方式,严重时直至停机。

7.2.5.2实验室废液泄露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发现实验室废液泄露时应马上采取以下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1、事故岗位发现实验室废液泄漏,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泄漏部位和原因,及时切断实验室废液外泄通道,用抹布包扎漏点进行自救并汇报值长。若泄漏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值长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告知泄漏物质的性质,具体部位并迅速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现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果断指挥操作人员对泄漏部位迅速堵漏、抢修。

3、对进入收集池的实验室废液应采用吸污泵抽吸注入塑料桶内,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7.2.6 危险区的隔离

事故现场危险区域划分根据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危险区域、危险隔离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的区域。

1.隔离区的划定

事故隔离区一般指距离事故现场300-8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

一旦发生Ⅰ、II级事故,需要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除救护车、消防车、抢险物资运输车、指挥车辆可进入事故隔离区内其它车辆均不得进入事故隔离区内,对原停留在隔离区内的车辆实施疏导。

2.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救护车鸣灯。根据应急救援处理原则初步紧急封锁隔离泄漏或火场四周150米范围。

7.2.7事件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及安置地点

(1)日常管理

在企业内员工集中的办公、休息等重点区域张贴位置图,标识本地点在紧急状态下可选择的撤离路线以及最近应急装备的位置。对前来联系工作以及参观等的非本单位员工,安排专人在进入本单位危险区域前告知注意事项,以及紧急状态下的撤离路线。

当事故明显威胁人身安全时,任何员工都可以启动撤离信号报警装置。

(2)现场人员清点

当发生重大危险事故时,由应急指挥组实施紧急疏散、撤离计划。事故区域所有员工执行紧急疏散、撤离命令。应急指挥组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指导警戒区内的员工有序的离开。警戒区域内的各班班长清点撤离人员,检查确认区域内确无任何人滞留后,向指挥组汇报撤离人数,进行最后撤离。当员工接到紧急撤离命令后,关闭设备和对物料进行安全处置无危险后,方可撤离岗位到指定地点进行集合。

(3)撤离方式

事故现场人员向上风或侧向风方向转移,负责疏散、撤离的现场治安组人员引导和护送疏散人群到安全区,并逐一清点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划出警戒线,并在各路口派保卫人员设岗执勤,实行交通管制,阻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并保持急救道路畅通。

在疏散和撤离的路线上可设立指示牌,指明方向,人员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泄漏区或污染区。如发现有人未及时撤离,由佩戴适宜防护装备的抢险队员两人进入现场搜寻,并实施救助。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严重的有毒物质泄漏,严重威胁现场人员生命安全条件下,事故现场最高指挥有权作出与事故处理无关人员的撤离,或全部人员撤离的命令。

(4)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确定

依据事故发生的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以及当时的风向等气象情况由应急指挥部确定疏散、撤离路线、安置地点(企业周边均有空地作为撤离安全点;由企业撤离后向周边空地安全点集合)。

企业在发生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时,依据当时的风向选择确定上风向的一侧作为紧急集合地点,撤离人员先在该处集合登记,等待进一步的指令,撤离的信号为企业警报系统发出的报警声:持续时间为30秒(预先通知的系统测试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响应)。

(5)周边企业人员的紧急疏散

根据事故危害特性和事故的涉及或影响范围,应急指挥部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周边区域的居民进行疏散工作。

(6)其他人员的疏散

在发生事故时,企业派专人对非企业人员(参观人员、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引导疏散并撤离至安全地带。

当经过积极的灾害急救处理后,灾情仍无法控制时,由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下达撤离命令后,装置现场所有人员按自己所处位置,选择特定路线撤离,并引导现场其他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对可能威胁到企业外居民安全时,指挥部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在县指挥部指挥协调下,指挥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7)注意事项

疏散的命令通过警报或通报系统迅速传达。

听从指挥官下达的命令,往泄漏源上风方向疏散。

疏散后集合场所,由指挥官视情况决定。

疏散时除考虑企业员工外,还要考虑访客、承包商及邻近居民。

确定企业内疏散路线,集合地点视情况由指挥官决定。

7.2.8 应急人员进入、撤离现场的条件、方法

应急人员在进入现场时做好如下准备:一是人员准备,根据事故发生的规模,影响程度以及危险范围,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人数,并由经验丰富的或相关专业人员带队;二是救援器材、物资准备充足,以防出现吸附剂等救险药剂不够用的情况;三是弄清救援方式,救援前尽量弄清楚各类相关事故处置情况,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抢险救灾;四是思想准备要充分,救援时思想情绪保持稳定,做好救援抢险工作。

当突发事件的危害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小组组长命令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撤离时保持秩序不混乱,不得提前脱下防护设备,戴好岗位上所配备的防毒面具,在无防毒面具的情况下,不能剧烈跑步和碰撞容易产生火花的铁器或石块,憋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部位,快速的逆风斜跑至指定地点方向。待到安全区域时立即消毒,沐浴。

7.2.9 人员的救援方式及安全保护措施

(1)应急防护

在应急现场,应急人员需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现场开展应急活动。

(2)受灾群众安全防护

当地政府组织做好事故发生地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允许和必要时,尽可能提供防护物品;并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程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和方向,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必要时可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距离企业较近的住户,可视受灾实际情况以手机、微信、广播等形式告知,疏散并安置受灾百姓。

7.2.10 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及物资保障供应程序

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和指挥,突发环境事故时,由应急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并由负责人带领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物资由各物资保管人负责分发给各救援小组,在达到应急救援的目的同时尽量节约,不浪费。

7.3 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7.3.1 救援与抢险 

1 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实行分组制,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 应急响应组等救援小组接受现场指挥部的调度,主动配合消防、医疗急救、保卫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使用的工具具备防爆功能。

3 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紧急救治,避免危重伤员错过抢救时机;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危害。

4 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时,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上风向逆风斜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5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现场指挥部报请指挥中心后,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7.3.2 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1)迅速查明泄漏、火灾事故发生源点,凡不能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的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提出堵漏或抢修的具体措施。

(2)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状况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专业队立即开展抢救抢险。如事故扩大时,请求救援。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在查明液体外泄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作出应急调整。

7.4 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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